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佳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30********3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323民初4045号 |
案号 |
(2020)粤1323执10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80207600430】。一、被告朱佳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黄雪峰支付货款786251元及利息(自2019年7月3日起以786251元按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还清款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