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4********68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023民初903号
案号
(2020)赣1023执2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倪武功、南丰县天意印染有限公司、江西天悦纺织有限公司、胡小平拖欠原告汕头市新雄石油贸易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971593.3元人民币,此款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544元,由被告倪武功、南丰县天意印染有限公司、江西天悦纺织有限公司、胡小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