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十堰市中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17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202民初2414号
案号
(2020)鄂1202执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行政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鄢贤成实际享有被告咸宁伍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73.42万元债权,根据十四位原告代理人的请求,原告胡坤的债权400万占诉讼总额6730万元的5.94%,实际享有债权为1373.42万的5.94%,总计81.581148万元。剩余318.418852万元债权由借款人鄢贤成承担。二、被告咸宁伍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81.581148万元给付给原告胡坤。被告鄢贤成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318.418852万元给付给原告胡坤。三、被告鄢贤成、十堰市中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对该笔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胡坤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96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咸宁伍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受理费26837元由鄢贤成、十堰市中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03
发布时间
2020-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鄢贤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691787358L
登记机关
十堰市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十堰市朝阳中路25号-A-1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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