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0********1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303民初288号 |
案号 |
(2022)鄂0303执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截止到2022年1月13日,被告张军尚欠原告李安德房屋租赁费及水电费共计48533元。被告张军于2022年2月1日前支付28533元;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二、违约责任:被告张军若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李安德可就剩余所有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能主张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剩余未支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13.33元减半收取507元(已支付,无需另行执行),由被告张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2-03-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