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和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00********1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02执1734号
案号
(2021)鄂0302执恢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协议:一、被告唐和建、唐励欠原告耿丽雯借款70万元及利息,被告唐和建、唐励同意于2016年9月30日偿还原告耿丽雯3万元本金及利息;于2016年10月30日偿还5万元本金及利息;于2016年12月30日前偿还22万元本金及利息;于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40万元本金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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