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隆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7********0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021刑初64号
案号
(2020)赣1021执7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邹卫强罚金70000元、陈隆伟罚金30000元、陈伟强罚金70000元、邓书生罚金95000元、丁宇阳罚金65000元、方文辉罚金65000元、甘益斌罚金30000元、李俊文罚金60000元、刘东海罚金50000元、乔坚罚金70000元、王超罚金40000元、吴和勇罚金45000元、吴建平罚金45000元、许俊文罚金3000元、许鑫罚金50000元、杨文有罚金80000元、应得罡罚金85000元、赵志鹏罚金100000元、钟志杨罚金70000元、邹芳骏罚金30000元、陈资伟罚金20000元共计12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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