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晓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2********74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30民初2299号 |
案号 |
(2020)冀0730执6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晓林、平正龙、胡佳荣共同偿还原告怀来海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材料款19715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二、被告刘晓林、平正龙、胡佳荣互负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68元,由被告胡佳荣、平正龙、刘晓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