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2********74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730民初2299号
案号
(2020)冀0730执6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晓林、平正龙、胡佳荣共同偿还原告怀来海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材料款19715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二、被告刘晓林、平正龙、胡佳荣互负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68元,由被告胡佳荣、平正龙、刘晓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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