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26********3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283民初2762号
案号
(2020)冀02执57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迁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朱江于本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立伟借款本金42335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6年10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朱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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