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凯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03民初5788号
案号
(2020)黑0103执6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史凯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飚借款87000元案件受理费1975元,公告费260元,均由被告史凯鑫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4-17
发布时间
2020-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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