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0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183民初3701号 |
案号 |
(2020)黑0183执恢4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超给付原告王淑娟借款28000元;二、被告薛超以28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3日起至履行期限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给付原告;三、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