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红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821********19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002民初1975号 |
案号 |
(2020)湘1002执22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谢红娥偿还原告邓树山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27,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24%,从2018年7月1日起暂计算至2019年3月31日,以后利息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共计177,000元,此款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3,840元,由被告谢红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