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203********15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2民终975号
案号
(2020)赣0203执5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93.66元(已预交14923元),由上诉人万庆、汪洋负担,剩余13729.34元,退回上诉人万庆、汪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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