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从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2********5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06民初3623号 |
案号 |
(2020)苏0506执3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婚生女周梦萱归原告沈会抚养,被告周从亮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周梦萱年满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具体支付方式:每月的月底前支付当月的抚养费1000元。二、被告周从亮在每周星期六上午九点将女儿周梦萱自原告沈会的住所地带出,当天下午5点将女儿周梦萱送回给原告住所地。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40元,由原告沈会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