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辉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3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423民初8289号 |
案号 |
(2018)豫0423执2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793000元、利息208200元及下余利息(以本金4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长沙某公司对上述款项扣除282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10元,由被告谢某、长沙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0-25 |
发布时间 |
2019-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4574306551H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分局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象嘴路29号含浦科教产业园中建和苑20栋N单元606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