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7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1民终447号 |
案号 |
(2018)鲁1102执29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7)鲁1102民初6124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五、六项;二、变更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7)鲁1102民初612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日照坤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拖欠借款本金 12 884 438.51元的范围内,以实际拖欠本金数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6.96%支付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利息,自2017年5月22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审案件受理费4750元由被上诉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0-26 |
发布时间 |
2019-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