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佰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24********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1)望民一初字第41号
案号
(2020)黑1221执恢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望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被告杨树、刘佰清给付原告苏宝工程款30000元此款于2011年6月1日前给付,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望奎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29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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