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3********0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2民初8335号 |
案号 |
(2020)冀0102执16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段波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宁各项损失计70000元;二、驳回原告李宁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李宁承担345元,被告段波承担8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