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02********27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宁0302民初3125号
案号
(2020)宁0302执12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宁夏诚洋工贸有限公司、马建平、赵国云偿还原告乔永伟借款本金1900000元及利息265240元(按照月利率1.2%自2017年8月1日算至2018年7月20日),限被告宁夏诚洋工贸有限公司、马建平、赵国云于2018年1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宁夏诚洋工贸有限公司、马建平、赵国云逾期履行,需向原告乔永伟支付违约金19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82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827元,由被告宁夏诚洋工贸有限公司、马建平、赵国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5-29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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