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油管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33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8民初451号 |
案号 |
(2020)津0118执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油管厂欠原告天津市军瑞镀锌厂加工费722073.95元,被告于2020年1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加工费722073.95元;二、案件受理费5511元由被告承担。三、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阎宝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1033836300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临潼路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