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江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21********68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203民初1605号
案号
(2020)粤5203执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归还借款10000元及该款利息(利息计算按判决书主文内容);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付还案件受理费14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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