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202民初1802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恢3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赵玉海、陈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借原告张颍彬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从2012年8月1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1900元,由被告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赵玉海、陈影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赵玉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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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695735918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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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市物价局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