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3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321民初1251号
案号
(2020)黑0321执12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于雷、李俊飞立即给付贷款本息合计243393.85元,要求高红、刘凤梅、李佩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902.00元及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于雷、李俊飞、高红、刘凤梅、李佩军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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