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宗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623********3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茅箭民二初字第00785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恢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廖宗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樊明卫借款本金652588元及利息(以本金652588元,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912元,由被告廖宗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