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125********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125民初136号
案号
(2020)冀1125执6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被告高义、马海燕欠原告款229980元,分30期归还原告,这30期分别为: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0月二被告高义、马海燕于每个月的28日前归还原告款7666元,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4316元减半收取为2158元,由被告高义、马海燕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28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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