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桂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1********4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681民初693号
案号
(2020)赣0681执7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姚桂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刘健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66000元(利息计算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3日,之后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姚桂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27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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