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明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381********6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38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5381执1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赖明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支付54026元及利息(利息以54026元为本金按年利率4.35%从2020年4月9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2元 (原告已预交) ,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负担23元,由被告赖明威负担57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