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理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2********1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22民初530号 |
案号 |
(2020)粤5222执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理财尚欠原告刘俊华的借款6万元由被告刘理财分期每月付还1000元,即被告刘理财应从2019年9月起于每月1日前付还原告刘俊华1000元,直至6万元借款还清为止。二、如果被告刘理财有一期未按上述分期付还约定履行,则被告刘理财愿意承担如下违约责任:被告刘理财应在未履行次月1日前付还尚未付还的全部借款。三、本案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刘理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