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6********8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6民初3283号 |
案号 |
(2020)苏0506执30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旭同意支付原告刘松原301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10100元(用户名:刘松原,银行账号:621700200002924715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如被告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的剩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上述调解方案履行后,双方就本案房屋租赁合同再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6元,由被告王旭负担(此款原告已经预交,被告于2020年8月31日前迳行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