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2********5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22民初3531号 |
案号 |
(2020)冀0922执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陈亮赔偿原告高振泉各项损失共计70109元,并将赔偿款汇至原告个人账户(户名:高振泉,开户行:青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陈嘴分社,账号:6223 5817 0088 0056 639)。以上内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2060元,由被告陈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