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晶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81********1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虎证内经字第12号执行证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13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玉军、刘晓红、齐向东、刘小兰、孙会军、齐晶晶偿还原告贷款本金90000元,利息及罚息12976.77元(其中利息10379.46元、罚息2597.31元)公证费300元,共计103276.77元。二、被告承担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