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7********79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4民初115号 |
案号 |
(2020)湘0104执5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曾相贵、蒋婷婷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李进250 7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250 7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l9年12月2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如果被告曾相贵、蒋婷婷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受理费5 060元,由被告曾相贵、蒋婷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