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6********2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01民初6517号
案号
(2020)津0101执2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海于2020年10月9日前偿还原告孙亚鹏借款本金440000元;二、被告林海于2020年10月9日前偿还原告孙亚鹏借款利息(以440000元为基数,期限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三、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950元,由被告林海负担(被告林海于2020年10月9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孙亚鹏)。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