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芜湖金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81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222民初1180号
案号
(2019)皖0222执7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繁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芜湖金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繁昌县金昌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费67938元及违约金20381.4元(按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30%标准计算),合计88319.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安徽芜湖金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繁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8-01
发布时间
2019-08-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222执788号
立案日期
2019-08-01
执行法院
繁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937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华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2688103656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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