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8********6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8刑初250号 |
案号 |
(2020)冀0638执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三、被告人王海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0月23日起至2032年10月2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