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绘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1********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781刑初27号 |
案号 |
(2020)黑0781执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裴绘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裴绘东退还被害人李东亮人民币400元、徐兴华人民币320元、唐艳玲人民币400元、付喜芹人民币320元、杨占军人民币670元、郭亚臣人民币850元、王丽红人民币550元、李玉坤人民币1 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