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82********48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507民初5349号
案号
(2020)苏0507执27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凝睿汽车7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归还代偿款本金人民币94562.92元,并承担以代偿款本金15105.9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6日起、以代偿款本金79457.02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3日起,均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11元,公告费600元,合计诉讼费用人民币2911元,由被告高健负担(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1303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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