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景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01********0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3民初4580号 |
案号 |
(2020)粤0703执6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0202605035】。被告吴景文、罗换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胜利支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90983.87元、利息12200.94元(上述款项暂计至2019年9月1日;自2019年9月2日起尚欠本金的利息,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