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晓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02********0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32民初410号
案号
(2020)冀0132执8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元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高晓明于2020年8月15日前退还原告雷爱军10万元承包费;于2020年12月15日前退还原告雷爱军承包费10.8万元;违约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以20.83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息付清止。被告河北禾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高晓明对上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二、诉讼费2444元,由被告高晓明、河北禾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元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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