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武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1********2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103民初4400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34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武勇于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行欠款3 000元;于2017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行欠款3 261.82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赵武勇负担,于2017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