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81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9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微、李玉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63434.92元,并以20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月14日起按合同约定给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林强、魏凤珍、孙伟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252元,由被告刘微、李玉琴、林强、魏凤珍、孙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