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勇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0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21民初745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1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路勇国给付孙茂仁借款本金100 000元、利息12 000元(自2019年11月24日至2020年5月24日,月利息2分,6个月,合计12 000元),本息合计112 000元。此款于2020年8月30日前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 270元(孙茂仁已垫付),由路勇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