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欧阳红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8********47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128民初2693号
案号
(2020)赣1128执12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鄱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欧阳红艳与被告刘华志同意离婚。二、婚生子刘仁昊、刘仁锦由被告刘华志抚养,原告欧阳红艳同意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80000元(此款于2019年08月09日前支付16000元,剩余64000元从2020年至)2023年的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16000元)。三、其他财产现在何方归何方所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欧阳红艳同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鄱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