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欧阳红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8********47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8民初2693号 |
案号 |
(2020)赣1128执1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欧阳红艳与被告刘华志同意离婚。二、婚生子刘仁昊、刘仁锦由被告刘华志抚养,原告欧阳红艳同意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80000元(此款于2019年08月09日前支付16000元,剩余64000元从2020年至)2023年的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16000元)。三、其他财产现在何方归何方所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欧阳红艳同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