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02********22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202民初334号 |
案号 |
(2020)赣0202执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解除冻结被申请人许雷人民币234200元的银行存款或解除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案件申请费1691元,由被告许雷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许雷人民币2342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案件申请保全费1691元,由申请人余辉平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