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英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521********55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826民初1436号 |
案号 |
(2020)赣0826执9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韩东晋、马英容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41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韩东晋、马英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