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运城市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80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0826民初714号
案号
(2018)晋0826执3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西昌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绛县支行偿还借款3499812.88元及利息(至2017年4月21日的利息为101357.67元;自2017年4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9.46125%计算;对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年利率9.46125%计算复利);二、被告运城市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昌家、张艳慧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绛县支行对被告运城市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分行营业部处开立的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专户名称:运城市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账号:1400172860804920797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分行营业部)中存入的525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75%计算,自2016年1月26日起至原告受偿之日止)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绛县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8-04-09
发布时间
2018-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卫蕴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00688064503B
登记机关
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大世界花园西侧商务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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