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华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21********46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412民初2630号
案号
(2020)苏0412执30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华俊结欠原告常州市领鲜食品有限公司货款84884元、利息12696元,合计97580元,该款由被告华俊于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原告3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30000元、余款37580元由被告华俊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常州市领鲜食品有限公司;二、如被告华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被告华俊需另行承担违约金20000元,且原告常州市领鲜食品有限公司可就债权总额97580元(被告已履行部分除外)及违约金20000元申请一并执行;三、原告常州市领鲜食品有限公司放弃本案其余诉讼请2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0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420元,由被告华俊负担,于2020年7月15日前一并支付原告常州市领鲜食品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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