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一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82********7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4民初831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0604执177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