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23********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103民初1521号 |
案号 |
(2020)豫1103执1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王国祥、王栋与被告黄超于2019年7月3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二、被告黄超从2019年11月1日起向原告王国祥、王栋支付房屋租赁费,租赁费给付至房屋返还之日止,并按每年80000元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