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茂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3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1945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7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秋平截止2019年7月4日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贷款本金26500元、利息364.42元,共计26864.42元及自2019年7月5日起后至贷款还清之日期间按合同约定的利息,被告黄秋平自愿在2019年9月30日前还本金18000元,剩余本金18500元及利息在2019年11月30日前还清。二、被告张茂生、张朦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77元,减半收取88元,由被告黄秋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