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湘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2********15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222民初665号
案号
(2020)粤5222执2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揭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湘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陈远平借款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3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远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谢湘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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